- 相關推薦
- 銅排的載流量計算方法
- 數據中心布線常見問題解答
- 中國智慧城市建設投資聯盟四周年慶暨2017智慧產業交流合作大會成功舉行
- 你了解“屏蔽機房”嗎?
- 機房常見的防雷設備有哪些?
- 企業需要了解數據中心需求背后的驅動因素
- 設計下一代的數據中心(一)
- 設計下一代的數據中心(二)
- 推薦產品
-
木質防火門
-
全鋼防靜電通風地板
-
覆膜金屬復合墻板 大理石紋
-
防火玻璃門
新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發布!首次明確公立醫院分院區概念
2022-02-11 作者:admin
1月30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(2021—2025年)》。《規劃》明確,醫療機構的設置以醫療服務需求、醫療服務能力、千人口床位數(千人口中醫床位數)、千人口醫師數(千人口中醫師數)和千人口護士數等主要指標進行宏觀調控,具體指標值由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。其中,2025年全國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主要指標中,2025年千人口床位數的指導性要求為7.4~7.5床;每千人口執業(助理)醫師數(人)3.2人;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的比例不低于60%;縣辦綜合醫院適宜床位規模600~1000張;市辦綜合醫院適宜床位規模1000~1500張;省辦及以上綜合醫院適宜床位規模1500~3000張。
《規劃》要求,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,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,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,圍繞平急結合、醫防協同、區域協作、醫養結合、中西醫并重、多元發展,推動優質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,著力推進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網格化布局管理和縣域醫共體建設,積極發展接續性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院,加快完善分級診療體系建設,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,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。《規劃》明確了醫療機構設置的五個基本原則:堅持需求導向原則、區域統籌規劃原則、科學布局原則、協同創新原則、中西醫并重原則。同時指出,要完善城鄉醫療服務體系,加快完善分級診療體系,構建優質均衡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,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體系,加強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建設,深化醫養結合,鼓勵社會辦醫,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。
《規劃》強調,合理設置公立醫院數量。在省級區域,每1000萬~1500萬人口規劃設置1個省級區域醫療中心,同時根據需要規劃布局兒童、腫瘤、精神、傳染病等??漆t院和中醫醫院,地廣人稀地區人口規??梢赃m當放寬,并根據醫療服務實際需要設置職業病和口腔醫院。在地市級區域,每100萬~200萬人口設置1~2個地市辦三級綜合醫院,爭取建設達到三甲水平,根據需要設置兒童、精神、婦產、腫瘤、傳染病、康復等市辦??漆t院。有序引導部分城市區級醫院轉型為康復、護理、精神、職業病等??漆t療機構。在縣級區域,依據常住人口數,原則上設置1個縣辦綜合醫院和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,民族地區、民族自治地方的縣級區域優先設立少數民族醫醫院。實現省、市、縣均有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?!兑巹潯访鞔_,公立醫院每個病區床位規模不超過50張。承擔區域醫療中心任務的,可根據醫療服務需求適當增加床位規模。在設置審批三級綜合醫院時,引導三級綜合醫院提高重癥醫學專業床位規模及占比,合理配置臨床科室資源。新增三級綜合醫院及其床位應當綜合考慮病床使用率、平均住院日、收治病種難度等因素,原則上平均住院日過長的不得新增。
《規劃》首次明確了公立醫院“分院區”的概念。具體指公立醫院在原有院區(主院區)以外的其他地址,以新設或者并購等方式設立的,具有一定床位規模的院區。分院區屬于非獨立法人,其人、財、物等資產全部歸主院區所有。公立醫院舉辦的基層醫療服務延伸點、門診部、未設置床位的健康體檢中心等,以及醫聯體、醫院托管、合作舉辦、協議合作、對口支援等合作醫療機構不屬于分院區。原則上支持綜合實力強的公立醫院,在嚴格控制單體規模基礎上建設分院區。申請設立分院區的公立醫院原則上應當滿足以下條件:三級甲等公立醫院,病床使用率持續超過90%高位運行,平均住院日處于全國同類別醫院前10%(以平均住院日短為優),住院病人疑難程度(CMI值)排名為所在省份同類別醫院的前10%,現有院區績效考核等級連續三年A+級以上(專科醫院A級以上),近三年未發生重大醫療安全事件和嚴重行風問題。除國家醫學中心、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以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單位、承擔北京醫療衛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務的項目單位外,不跨省設立分院區。到2025年末,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舉辦分院區不得超過3個;新增分院區的,每個分院區的床位數量不低于二級同類別醫院最低要求、不高于本《規劃》確定的同級綜合醫院床位最高標準,各分院區總床位數不超過2020年末主院區編制床位數的80%。要避免出現攤薄、稀釋優質醫療資源的問題。
一、《指導原則》出臺的背景
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快速發展,覆蓋城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日益完善。各地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、醫療資源、醫療需求和現有醫療機構的分布狀況,以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(2016-2020年)》為指導,科學制定本行政區域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》,為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打下堅實基礎。當前,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,人口分布格局不斷調整,新發再發傳染病挑戰形勢嚴峻,對優化醫療資源配置,加快優質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,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,構建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體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為進一步優化醫療資源配置,加快建成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,我們研究制定了《指導原則》。
二、《指導原則》的主要內容
(一)強調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重要作用。《規劃》是以區域內居民實際醫療服務需求為依據,以合理配置、利用醫療衛生資源,公平、可及地向全體居民提供安全、有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的,將各級各類、不同所有制形式、不同隸屬關系、不同服務對象的醫療機構統一規劃布局,有利于引導醫療衛生資源合理配置,充分發揮有限資源的最大效率和效能,建設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相適應、與人民美好健康需求相匹配、結構合理、分工明確、密切協作的醫療服務體系。
(二)明確醫療機構設置的五個基本原則。堅持需求導向原則、區域統籌規劃原則、科學布局原則、協同創新原則、中西醫并重原則。
(三)提出醫療機構設置的主要指標和八個方面的總體要求。醫療機構的設置以醫療服務需求、醫療服務能力、千人口床位數(千人口中醫床位數)、千人口醫師數(千人口中醫師數)和千人口護士數等主要指標進行宏觀調控,具體指標值由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。總體要求包括完善城鄉醫療服務體系、加快完善分級診療體系、構建優質均衡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、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體系、加強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建設、深化醫養結合、鼓勵社會辦醫、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八個方面。
(四)框定《規劃》的四方面主要內容。一是現狀分析。參照全國衛生服務調查方案等,進行本區域醫療資源和醫療服務調查,確定本區域居民醫療服務需求、利用和影響因素,綜合考慮區域戰略發展規劃、城鎮化、人口現狀、疾病譜等因素合理布局。二是明確健康影響因素。在現狀分析的基礎上,依據本區域居民主要健康問題及其影響因素,確定本區域醫療機構合理設置的思路。三是確定醫療機構的設置。依據上述兩點,綜合考慮分級診療要求、支付能力、醫療服務可及性、轉化成為服務需求的潛力,分年度預測、規劃醫療服務需求,確定所需要的醫療機構級別、類別、數量、規模及分布,確定必需床位總數和必需醫師、護士總數。四是制定醫療機構現狀圖和設置規劃圖,加強對區域內醫療機構的宏觀調控和動態管理。
(五)公立醫院設置的基本原則。一是合理設置公立醫院數量。公立醫院的設置要符合國家和地方的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。依據常住人口數,合理規劃設置各級各類的公立醫療機構。二是合理配置公立醫院單體(單個執業點)床位規模。公立醫院根據其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,合理設置科室和病區數量,限定每個病區床位規模。三是合理配置公立醫院三級綜合醫院床位數。充分發揮三級醫院技術、人才等方面的引領作用,重點承擔疑難危重癥的診療任務。在設置審批三級綜合醫院時,引導三級綜合醫院提高重癥醫學專業床位規模及占比,合理配置臨床科室資源。原則上平均住院日過長的不得新增三級綜合醫院及其床位。
(六)規范公立醫院分院區設置。
公立醫院“分院區”是指公立醫院在原有院區(主院區)以外的其他地址,以新設或者并購等方式設立的,具有一定床位規模的院區。分院區屬于非獨立法人,其人、財、物等資產全部歸主院區所有。公立醫院舉辦的基層醫療服務延伸點、門診部、未設置床位的健康體檢中心等,以及醫聯體、醫院托管、合作舉辦、協議合作、對口支援等合作醫療機構不屬于分院區。
各地應當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社會、醫療資源布局和群眾健康需求,統籌規劃醫療資源和布局,原則上支持綜合實力強的公立醫院,在嚴格控制單體規?;A上建設分院區。引導優質醫療資源向醫療服務能力薄弱、群眾醫療需求較大的地區布局,推動區域醫療服務體系均衡發展,發揮集約優勢,提高醫療服務體系整體能力與績效。建立完善不同院區間統籌管理制度,強化防治結合、平急結合,加強重大疫情救治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,確保重大疫情發生時迅速轉換功能。同時,文件明確了公立醫院申請設立分院區應當滿足的條件,所處發展階段與建設分院區之間的關系,以及分院區的規模要求。
(七)闡釋《規劃》制定權限和程序。各級地方衛生健康主管部門(含中醫藥主管部門)在同級政府領導下,具體負責《規劃》的制定和組織實施。省級和縣級《規劃》要以設區的市級《規劃》為基礎。
(八)確定《規劃》的監測、評估及更新。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建立科學合理、適應發展的醫療機構設置和床位規劃管理制度,對區域內各種所有制、投資主體、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的醫療機構實行宏觀調控和屬地化管理,統一規劃、設置和監管。加強《規劃》實施的監測和評估,確保醫療機構按《規劃》設置,并根據監測評估結果做好《規劃》制修訂工作,《規劃》每5年更新一次,更新的《規劃》要按程序審核、批準、發布、實施。
三、做好組織實施
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據《指導原則》,結合地方實際做好本轄區《規劃》編制工作,合理布局本轄區醫療衛生資源,促進不同類型機構實現其功能定位和高質量發展。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加強對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指導,為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打下堅實基礎。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:
為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,指導各地加強“十四五”期間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管理,根據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、中醫藥法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、“十四五”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有關要求,我委制定了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(2021-2025年)》(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)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(2021-2025年)
國家衛生健康委
2022年1月12日